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佛山顺德装修房公寓室内空气检测第三方检测单位

发布:2023-12-01 17:32,更新:2024-11-22 07:02

佛山顺德装修房公寓室内空气检测第三方检测单位

室内环境质量测方案

一、 检测依据

1、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》(GB50325-2020);

2、委托方提供的有关设计文件和图纸资料。见证需要有见证记录。

二、 检测项目、方法及数量

1、 检测项目:

根据《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标准》(GB50325-2020)规定,民用建筑工程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,检测项目为氡、甲醛、氨、苯、甲苯、二甲苯和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简称TVOC)七项,其检测浓度限量应符合本规范规定。

污染物

1类民用建筑

2类民用建筑

氡(Bq/m3)

≤150

≤150

甲醛(mg/m3)

≤0.07

≤0.08

氨(mg/m3)

≤0.15

≤0.20

苯(mg/m3)

≤0.06

≤0.09

甲苯(mg/m3)

≤0.15

≤0.20

二甲苯(mg/m3)

≤0.20

≤0.20

TVOC(mg/m3)

≤0.45

≤0.50

 

2、 检测方法:

氡:采用现场测试仪。

氨:《公共场所空气中氨测定方法-靛酚蓝分光光度法》GB/T 18204.2-2014;

甲醛:AHMT分光光度法,GB/T 18204.2-2014;《公共场所卫生检验方法第2部分:化学污染物》,也可采用甲醛简便取样仪器检测方法。

苯、甲苯、二甲苯:采用国标GB50325-2020附录D方法;

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TVOC):采用国标GB50325-2020附录E方法。

1) 民用建筑工程进行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时,应抽检有代表性的房间(户型),每个建筑单体抽样房间(户型)数量不少于5%,并不得少于3;房间数量少于3间时,应全数检测。做了样板间检测的,可以减半但不少于3间。

2) 幼儿园、学校教室、学生宿舍、老人照料房屋设施,抽检量不得少于房间总数的50%,且不少于20间,少于20间全数检测。

      3)室内环境污染物浓度检测点应按房间面积设置:

房间使用面积小于50设1个检测点;

房间使用面积50100设2个检测点;

房间使用面积100500设不少于3个检测点;

房间使用面积500~1000㎡设不少于5个检测点;

房间使用面积大于1000每增加1000㎡(或不足)加1个检测点。


检测现场需提供的条件及技术要求

1、 检测方案应通过工程建设各个主体单位的审批后方可实施;

2、 检测前,委托方协调准备安全的检测作业平台,并委派相关技术人员及数名杂工在检测现场配合协助工作,并负责检测人员及相关人员的人生安全;

3、现场资料员应及时、准确、详尽、清晰填写与工程相关资料;

4、室内环境空气检测应在工程完工至少7d以后、工程交付使用前进行。委托方应提供干净场地,特别是不能遗留板材、涂料等装修废料及垃圾,以免影响检测数据的准确性;检测前24小时应关闭所检房间的门窗;

5、为使检测仪器能正常工作,应保证现场电力供应。



室内空气检测,欢迎咨询,联系人:钟工


联系方式

  • 地址: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岭南路85号广佛智城4号楼第7层
  • 电话:13211192174
  • 经理:钟露
  • 手机:13211192174
  • 传真:0757-85850935
  • QQ:164136425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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